2014年第3期

近年来中国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研究述评

摘 要:

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中国政府自定义的四大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市场失灵引发的社会问题,维护了市场秩序,但是由于市场监管体制自身的弊端,使得政府监管职能常常处于低效或无效的状态。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定义、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行为、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措施进行全面的考察,给出市场监管职能的全貌,旨在明确未来市场监管的研究方向及希望能对中国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的完善与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监管 市场监管 监管绩效 有效监管

作者:沈费伟

年.期.页码:2014.3:18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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