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辑

能源替代监管体制改革框架建议

摘 要:

从历史趋势来看,能源发展已经进入从生产和供应到消费和替代的转变阶段。能源消费和替代环节是市场失灵之“重灾区”,能源替代监管及监管体制改革至关重要。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概念相比,能源替代更强调一个动态的过程,监管内酒更加丰富。以“石油反垄断第一案”为例,对该案涉及的生物质燃料替代各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发现当前能源替代监管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责任主体不清、监管规则不明、监管执行不力权利救济不利和公众参与缺失等。我国应构建多元共治的能源替代监管体制框架,包括立法(立法机关)、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法院和检察院)以及社会(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及普通公众);同时还须完善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

关键词:能源替代监管 监管体制 改革 框架 石油反垄断第一案

作者:陈兴华,柳第

年.期.页码:2017.2:80-96

全文下载:能源替代监管体制改革框架建议.pdf】已下载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电话:0571-87557012    邮编:310018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14573号-1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5号